OA办公

创先争优活动方案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5/6 来源:本站 浏览:次 字号:

创先争优活动方案


关于在全所党组织及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继续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激励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先锋意识、实践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按照重庆市委组织部、市委科技工委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委科技工委《关于在全市科技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渝委组[2010]65号)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学赶先进、干事创业、争当先锋”为载体,以“做研发先锋,当创新标兵”为主题,解放思想,与日俱进,更新观念,务实进取,充分发挥党委、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全体党员同志争当“五好党员”、争创“五好支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功立业、争当先锋。

  二、明确主要内容

    我所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要求

    先进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和各项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支部要努力做到“五个好”:

    1.班子建设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指示、决议,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有较强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我所发展提高坚强的组织保证。

    2.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有较强的党员先进意识、党性意识和自主创新意识,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科研能力、业务技能和工作业绩突出,整体素质优良富有活力是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课题攻关的骨干力量,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落实和管理措施到位,考核奖惩机制科学规范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4.工作业绩好。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在支部各项活动和目标管理考核中成绩显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与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统筹兼顾、互融并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较好,“二次创业”成效明显。

    5.群众反映好。单位团结和谐,职工收入增加,干群关系密切,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个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履行职责能力。二是带头创新攻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不甘落后,努力争先,在本职岗位做出一流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结对帮扶贫困群众,做服务对象的信赖人、贴心人。四是带头促进和谐。营造和谐团结、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争做业技能熟、办事效率高、协用精神好、创新意识强的党员业务骨干。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价值观和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扎实推动活动

    各党支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确定本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主题和载体。要切实按照以下六个环节,扎实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公开承诺。各党支部要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案,明确争创重点、效果目标、实施进度和具体措施;领导班子成员要重点围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在统筹谋划、开拓创新、务实清廉等方面做出承诺接受监督;普通党员要重点围绕适应形势需要,在爱岗敬业、提高能力、创优创效等方面做出承诺。

    (二)积极争创。各党支部和党员要按照活动方案和公开承诺,认真组织开展和积极参加争创活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履行职责,办好承诺事项,发挥作用、展示形象。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记实登记制度,对本支部和党员开展、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过程、重大事项和效果逐一登记备案(见附件1)。

    (三)领导点评。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参加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党员民主测评会等方式,每半年对各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一次点评。同时,各党支部书记要结合日常工作及时了解情况,对本支部党员的理想信念、廉洁自律、履行工作职责、作用发挥等情况有针对性认真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

    (四)群众评议。所党委对各党支部、各党支部对本支部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将以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群众评议每年组织一次,作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1 [2]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重仪所官方二维码

重庆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 版权所有 渝ICP备1800857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2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