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我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仪委〔2013〕4号
关于成立我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重科院党委的统一部署,我所将在全所各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扎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经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我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组 长: 石祥聪 所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蔡宗琪 副所长 纪委书记
副 组 长: 刘一兵 副所长
张 凌 总 工 党委委员
成 员: 夏汝华、刘 琴(党委委员)
常云海、赵 莉、肖 风、张 俊(纪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拟定以及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办公室主任: 夏汝华 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张 俊 所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各支部书记
特此通知
(以下空白)
中共重庆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委员会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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